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关于易燃液体的定义是:易燃液体是在通常称为闪点的温度(闭杯试验不高于60℃,或开杯试验不高于65.6℃)时放出易燃蒸气的液体或液体混合物,或是在溶液或悬浮液中含有固体的液体(例如油漆、清漆、喷漆等,但不包括由于它们的危险特点而划入其他类别的物质)。
那么,什么是闪点?
什么又是开杯闪点?
什么又是闭杯闪点?
本专题,我们将会为大家一一解密,本期我们先介绍什么是闪点。
闪火点,又称闪点,物质在规定条件下受热到开始被火苗引起闪火时的温度。物质闪点的高低主要与其蒸发性有关;馏分愈轻,愈易蒸发,闪点就愈低。物质的闪点愈低,就愈容易被火苗点燃引起燃烧,火灾的危险性就愈大。所以,闪点可以被看为防火安全指标。各种液体是易燃还是可燃,就是根据其闪点高低分组的。 闪火点的高低,取决于可燃性液体的密度,液面的气压,或可燃性液体中是否混入轻质组分和轻质组分的含量多少。可燃性液体使用过程中若闪点突然降低,可能发生轻油混油事故或水解(对某些合成油而言),必须引起注意。 可燃液体的闪点随其浓度的变化而变化。闪点的高低与油的分子组成及油面上压力有关,压力高,闪点高。 闪火点是防止油发生火灾的一项重要指标。在敞口容器中,油的加热温度应低于闪点10℃;在压力容器中加热则无此限制。 从防火角度考虑,希望油的闪点、燃点高些,两者的差值大些。而从燃烧角度考虑,则希望闪点、燃点低些,两者的差值也尽量小些。 另外,我们还需要注意,闪点不是液体才有的,有些固体因为升华作用也具有闪点。 总的来说,闪点是描述可燃物质表面分子随温度变化向空间逃逸能力的物理量。逃逸能力强,在其上方与空气中的助燃气体混合愈发容易,可形成燃烧的可能性越大。 但是我们需要注意的是,燃烧和爆炸本身是有范围的,这里我们引入两个概念:燃烧极限和爆炸极限。 燃烧极限可燃性物质——固体、液体、气体,不论哪种物质的燃烧,从根本上说,都是产生的可燃性气体、可燃性蒸气或粉尘在一定状态下和空气(或助燃性气体)混合后而发生的。不过,可燃性物质和空气的混合要有一定比例,比例过高或过低都不会发生燃烧,只有在一定比例范围内才能发生燃烧。一定的比例范围则称为燃烧极限(flammability limits)。燃烧极限用可燃性气休或蒸气在混合气休中的体积分数来表示。 爆炸极限可燃气体、蒸气和粉尘(多数活性金属粉尘也是可燃的)等可燃性物质与空气(或助燃性气体)必须在一定的浓度范围内均匀混合,形成预混气,遇到火源等外能才会发生爆炸,这个浓度范围称为爆炸极限(explosion limits),或爆炸浓度极限。爆炸极限的表示方式与燃烧极限相同。粉尘的爆炸极限用每单位体积的粉末质量(mg/L、g/m3或kg/m3)来表示。 燃烧由火焰形成,一般情况下火焰会在可燃气体中传播。燃烧极限是针对火焰是否在其混合气体中传播而定义的。而由爆炸极限引起的化学爆炸是指在气体存在的整个空间内瞬间(极短时间)产生燃烧的现象,其不管火焰在空气中传播的形态。闪爆的各种特征则介于燃烧和爆炸两者之间。 在一些手册、规范、标准等公开发行的材料中,很多化学品的爆炸极限数据其实是燃烧极限。例如,氢气在空气中的爆炸极限是18.3%~59%,但人们常常将氢气在空气中的燃烧极限4%~75%当作爆炸极限。 所以,在易燃液体闪点温度下暴露的易燃液体,不一定能引起燃烧,还要考虑燃烧极限。那么我们测定闪点又有什么意义? 实际上,我们测定的闪点都是依据标准,在一定的特定条件下测得的,这样的条件已经将燃烧极限考虑在内。这样数据使得我们可以知道物质是否比较容易燃烧,和物质之间谁更容易燃烧,并做好相关防护。这就是测定闪点的意义。 易燃液体的分类 类别 标准 1 闪点小于23 ℃:且初沸点不大于35 ℃: 2 闪点小于23 °C且初沸点大于35 °C 3 闪点不小于23 ℃:且不大于60 ℃: 4 闪点大于60 ℃:且不大于93 ℃: 注1:为了某些管理目的,可将闪点范围在55 ℃:〜75 ℃:的燃料油、柴油和民用燃料油视为一特定组。 注2:闪点高于35 ℃:,但不超过60 ℃:的液体如果在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以下简称《试验和标准手册》)的第32节第:32.5.2部分中L. 2持续燃烧性试验中得到否定结果,则可以为了某些管理目的(例如,运输),将其视为非易燃液体。 注3:为了某些管理目的(如,运输),某些黏性易燃液体,如色漆、磁漆、喷漆、清漆、粘合剂和拋光剂可视为一特定组。将这些液体归类为非易燃液体或考虑将这些液体归类为非易燃液体的决定可以根据相关规定或由主管部门作出。 注4:气溶胶不属于易燃液体。